一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违约金12421.00元。违约金计算标准以300779.00元为基数,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,按日0.5/10000计算;从2020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按日1/10000计算;从20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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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开庭审理查明:原告陈**、刘**于2017年9月2日与被告万晟置业公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约定购买被告万晟置业公司开发的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,房号3-1-16,建筑面积154.99平方米,合同总价844696.00元,实际价款85149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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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依法判决被告承担未按合同约定执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6,000元; 2、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事实和理由:2020年5月24日,原、被告双方签定《门面续租合同》,2021年6月7日合同到期,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执行:被告使用期间拆出原告门面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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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贵州众磊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 1.请求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000000.00元;并以2000000.00元为基数,按月息1.5%从2019年3月15日起支付利息至款项履行完毕之日止(利息暂定10万元); 2.本案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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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求判决原被告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。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事实及理由:2012年2月12日大方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方劳人仲字(2021)第104号仲裁裁决书,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。原告认为,被告诉称被告在原告处工作13年7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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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告佛山天丰物流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: 一.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运费欠款66000.00元,并以66000.00元为基数从2018年10月6日起(审理过程中原告认为其曾于2021年4月28日向法院提起过诉讼,将起算时间变更为自2021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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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开庭审理查明:原告梅*于2016年11月24日与被告万晟置业公司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,约定购买被告万晟置业公司开发的位于毕节市,房号(7)2-1-2,建筑面积96.72平方米,合同总价386816.00元,实交价款386816.00元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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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暂计20000元,违约金以431808为基数从2017年2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,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.3倍计算,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被告向办证部门提交完毕办理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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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办证违约金暂定28312.00元;具体金额以原告已付房款467972.00元为基数,按日1/10000计算,从2018年9月15日起计算至2020年5月11日止;二、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。 法院查明 经开庭审理查明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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